去美國也快3個月了,除了在家自己煮,最簡單的就是吃美國垃圾食物啦,我還真的滿喜歡美國的垃圾食物的,麥當當、Burger King、傑克在盒子裡、溫蒂阿姨我都覺得還不錯,薯條比台灣好吃個幾百倍,漢堡又大,牛肉又香,邊寫又邊流口水了@@。
不過我這去美國最喜歡的應該就是這Jimmy Johns了,他就跟subway有點像,可是他選擇不多,只能選口味而已,原則上就是roast beef、ham、tuna、turkey、和素食啦,麵包只有三種選擇,白麵包、吐司、還有一種忘記了,沒有什麼奇奇怪怪的醬可以選,但是他就是好吃。
他的白麵包口感軟軟的, 搭配洋蔥,lettuce,起士,和上述的肉,自己微波過後,還真他媽的好吃,味道鹹度口感都很剛好,最神的是他們這店的工作效率極高,從點餐到東西出來,我認真算了一下,一共28秒,拿這個來比大胃王比賽應該挺適合的,說不定一家店就可以搞定所有大胃王的分量。
越寫肚子越餓.......就說不要在宵夜時間寫這個嘛 ㄎ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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